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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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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全州林业(草原)生态建设工程提供管理、指导服务,促进林业(草原)生态事业发展;贯彻执行林业(草原)生态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划、计划及管理办法,围绕造林绿化、森林经营、退耕还林、林木种质保护利用、古树名木保护、草原生态建设等开展项目申报、设计、建设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及森林旅游发展的事务性工作;二是承担全州林地、林木(公益林、天然林、湿地)资源保护利用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森林资源消长动态监测和数据库建设、森林碳汇、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执行和造林实绩核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救护、繁殖等事务性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信访服务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维护森林、林木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咨询和服务;三是承担林业科技开发、技术贸易、成果交流转让及技术推广、科技服务咨询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开展林业技术、人才培训,为林业产业、林下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承担森林康养、森林体验教育和林业生态文化的相关工作;四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和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全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防治,做好中、长期趋势预报,提出防治方案;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疫情调查分析、风险评估、检验鉴定和技术培训;开展森林、草原的日常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体系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指导等事务性工作;五是承担全州森林规划调查、监测的指导、评估质检及林业专项资源核查等公益技术服务; 对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检查与监督、验收,为林业专项咨询、评估、规划以及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提供技术服务;承担涉及森林资源管理的资源性检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自然保护地规划、森林资产评估、林业碳汇、林业地方标准编制等服务工作;六是开展世界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估、保护、监测等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遗产地、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人员培训;承担世界自然遗产方面国际交流合作的事务性工作;七是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本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综合科、生态修复科(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产业发展科(灾害防治科)、森林资源保护科(政策法规科)、森林草原防火科;下属事业单位:黔南州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管理办公室(黔南州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参公)、黔南州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黔南州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心、黔南州林业灾害防治中心、黔南州林业资源保护中心、黔南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黔南州储备林建设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及下属6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黔南州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管理办公室(黔南州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黔南州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黔南州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心、黔南州林业灾害防治中心、黔南州林业资源保护中心、黔南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黔南州储备林建设中心全部单位财务均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7,392.9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37.58万元,降低1.8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人员2020年划转至黔南州公安局,2021年减少这部分人员的经费(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70.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19.58万元,占94.6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351.22万元,占5.35%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6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2.91万元,占46.03%;项目支出2,465.51万元,占53.9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6,886.5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63.72万元,降低5.0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人员2020年划转至黔南州公安局,2021年减少这部分人员的经费

(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7.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55.48万元,降低32.4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黔南州500 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未完成;森林培育资金、森林资源管理资金,省级下达资金较晚,主要是用于2021年特色林业产业基地新造、苗圃建设、扶持林下种养、都匀绿博园核心区景观管护、森林资源核查、监测、林地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设计及森林防火储备物资等项目,项目未完成。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林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13.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0.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3.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3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1.62%;节能环保支出38.2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0.89%;农林水事务支出2974.0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69.37%;住房保障支出137.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2.2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21.0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5019.47万元,支出决算为4287.2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地方公益林补偿州级配套资金财政直接下指标到各县市,二是2021年中途收到上级资金。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室)及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当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调整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补助(项)。当年预算12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医疗补助(项)。当年预算数69.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当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调整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当年预算4692.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7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地方公益林补偿州级配套资金财政直接下指标到各县市,二是2021年中途收到上级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数133.3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向财政追加的人员经费。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当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90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调整预算)的100%

(六)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56.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6.16万元,比上年增加7.97万元,增长4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3.54万元,降低100.00%,减少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1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2.20%,比上年增加13.03万元,增长117.61%,增加原因是:一方面是2021年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及森林防火督查工作量加大增加的高速公路过路费及汽油费,另一方面是公务车使用年限久,使用里程长导致车辆磨损大增加的维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0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7.80%,比上年减少1.53万元,降低42.85%,减少原因是:严格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开支,降低接待次数,严格执行州财政关于公务接待各项规定,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2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出行及局各科、站、所到各县林业部门办案、巡查检查防火情况、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21年,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2.0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4万元,主要是:各县相关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省、国家林业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32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25万元,比2020年减少6.41万元,降低4.2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后2020年森林公安划转到州公安局,2021年预算没有这部分人员的预算数,所以公用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92.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局各科、中心到各县市林业部门检查督查防火情况、核查业务所需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1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1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1年重要可公开项目共计5个,涉及资金2301万元(其中,州本级资金170万元,上级资金2131万元),我单位从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单位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1: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2: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3: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与预算对比).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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