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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林业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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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黔南州林业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省林业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放在全州林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持续深入推进林业依法行政。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关键少数”学习。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黔南州林业系统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黔南州林业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州林业系统法治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重点学习内容12次,专题研讨1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1次,号召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是注重系统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全州林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业务培训,共派出20余人次参加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和司法部门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林业法律法规落实到林业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检查全过程、全环节,进一步提升全州林业干部林业执法、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抓实干部职工教育。积极发动组织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平台参加在线学法和考试,全局干部职工参与2023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实现100%,较好完成了季度学法考勤和年度学法考试任务。各党支部、科室(中心)及时将最新的政策法规在支部会议、中心周例会上传达学习,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

四是积极推进“以案释法”。组织干部职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案号为“其他行政管理(2019)最高法行赔终2号”和“彭登秀与仁怀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2020)黔行终298号”的庭审录播视频,参与旁听州中级人民法院破坏野生植物公益诉讼案件庭审,切身了解案件审理、辩论的全过程,从案件审判过程进一步提高处理案件和化解行政纠纷的能力。

五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鼓励各科(室)中心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宣传方式,推动林业政策法规进校园、进课堂、进乡村、进农家。以主题班会、讲座、游戏互动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10余次,开展“小林长+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2次,运用宣传车、小喇叭等宣传《森林防火条例》55万余次,护林员入户宣传70余万人次,发放、张贴《禁火令》《总林长令》30余万份,悬挂、张贴宣传标语2000余条,发放折扇、手提袋、挂历等13000余套,开展电视宣传30余条/次,FM98.0广播宣传300余条/次,宣传覆盖400余万人次,营造全社会学法普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行政权力合法有效运行

一是推动地方立法,护航刺梨产业发展。2023年5月1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促进刺梨产业发展条例》正式发布实施,黔南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出台促进刺梨产业发展地方条例的地区。《条例》从种植与加工、质量监管、扶持与服务等方面明确支持刺梨产业健康发展,明晰了州、县(市)政府及部门在促进刺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责任和目标,为黔南统筹部门资源协同推进刺梨产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也是近年来黔南州出台的第三部涉林地方性法规。12月,制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促进刺梨产业发展条例》涉林执法事项行政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林业执法自由裁量权。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依法防范履职风险。建立并完善《黔南州林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黔南州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在重大决策、政策制定、合同协议起草及复议应诉等法律事务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加强法制审核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决策合法有效。制定出台《黔南州林业局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黔南州林业局项目管理制度(试行)》《黔南州林业局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实施管理制度(试行)》《黔南州林业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黔南州林业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实施。

三是理清权责边界,清单管理权力事项。以“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逐条逐项梳理权责事项,明确部门职责范围、法律依据、责任事项,完善办事指南,规范权力流程图,并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经梳理,黔南州林业局权力事项共167项,其中行政许可29项、行政处罚100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强制14项、公共服务7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全省通办、一次办成”事项清单。

四是立足服务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主动靠前服务,提前介入、及时提醒并指导项目业主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2023年,全州累计完成280个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及上报工作,使用林地面积4917.41公顷,预计征收植被恢复费3.46亿元。积极推广使用林木采伐APP,引导林农线上办理采伐证,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2023年,全州累计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3471份(其中:使用林木采伐APP办理37件),采伐蓄积52.49万立方米,为全州经济发展释放动能。

(三)坚持多措并举,推动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

一是严格执法,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持续开展国家森林督查、打击毁林毁草、“清风行动”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全州森林督查初步形成案件74起,较2022年减少132起,违法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围绕“控制增量,消除存量”的要求,加大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巡查台账,坚决遏制新增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现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17-2021年“绿盾”反馈的188个问题全部整改销号;2022年“绿盾”反馈问题27个,已完成整改销号25个,销号率达92.6%;2023年未发现新增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开展“2023清风行动”,2023年,全州共查处野生动植物案件182起(其中行政案件69起,刑事案件113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67人,收缴野生动物452只(头、条)、野生鱼180公斤、野生植物373株,收缴违法所得0.94万元,罚款4.98万元。

二是隐患排查,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联合州森防指办、州公安局、州应急局共同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派出检查组7639个(次),出动人员31489人次,排查火灾隐患433余处,制止野外违规用火306起,教育、劝阻人员212人,依法严厉打击失火和故意纵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违法犯罪行为。制定《黔南州林业系统森林草原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制度(试行)》,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依法惩处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行为,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群防群治能力。

三是质量监督,严格林木种苗管理。持续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5个县(市)11个工程造林项目21个苗批,质量合格苗批21个,苗批合格率100%;全州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96人次检查143家苗圃,罗甸、长顺、贵定各查办一起种苗侵权假冒案件(无证经营苗木);开展2023年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执法行动,未发生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

四是联合执法,筑牢生态安全防线。与州公安局联合开展“黔南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车辆163台次,执法人员590人次,监督检查涉木企业327家,监督检查进口松木1批次,查办林业检疫执法案件5起,处罚款0.7万元。与黔东南、铜仁市联合开展2023年黔东片区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加大应检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查力度,严防疫情扩散与蔓延,共筑保护黔东片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防线。指导福泉市、三都县开展松材线虫病的除治工作,福泉市、荔波县林业局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评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先进单位”。

五是深化协作,推动行刑有效衔接。深化“林长+检察长”护林协作机制,创新“林业碳票+生态司法+绿色金融”组合模式,成功推动全国首个金毛狗蕨生态修复基地落户三都。通过林长监督、部门沟通、专家会商等协作机制,将案件查处的金毛狗蕨建立迁地保育机构,解决了行刑衔接“难”、涉案植物保管“难”、迁地保护植物存活“难”的问题,实现生态保护修复、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等多种功能。

六是诉源治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严格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制度和信访纠纷化解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协调配合县级责任化解主体开展涉林矛盾化解工作,预防和减少普遍性涉林信访问题发生。2023年林业领域未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接待走访群众3批次6人次,回复“12345”政务信箱留言7条,答复率为100%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全州林业系统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23年,全州林业法治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与林业高质量发展新使命、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林业法治学习效果需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形式比较单一,结合实际、结合工作学习方面做得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成效不明显。

(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信息掌握不及时,案卷评查流于形式,不能从根本上指出行政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等存在的问题,导致林业部门作为行政诉讼被诉对象的败诉案件偶有发生。

(三)林业执法队伍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全州持有效执法证人员219人,但大多身兼数职或未从事执法工作,平均每县(市)2-3人兼职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意识不强,对政策法规把握不精准,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林业政策法规,强化法治意识。扎实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多维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和完善活动载体,把普法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督促相关科室、中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鼓励公民举报和提供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为我州林草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氛围。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鼓励年轻同志、业务骨干积极申领执法证,充实林业执法队伍。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办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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