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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林业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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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南州林业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执法监督为手段,持续深入推进林业依法行政。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法普法,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制定印发《黔南州林业系统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黔南州林业局2024年学法普法计划及责任清单》《黔南州林业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清单》,建立“1+N”学法机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常态化学习林业政策法规,2024年,局长办公会、党组会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2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研讨1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报告1次,切实提高局班子及中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大普法宣传。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生态日“走进大自然”生态文明体验活动,制作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视频、警示教育片、新闻宣传片6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海报、总林长令、防火通告等5万余张,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开展防火动画视频宣传15期,与黔南电视台策划开展“森林防火专题”民生直通车栏目,利用“法治微课堂”开展森林防火抖音直播宣传。三是开展“以案释法”。“黔南州首例以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案件—三都县潘某某滥伐林木案”列入全州第四批“以案释法”优秀典型案例,多渠道、多方式持续传播林业声音,营造全社会爱林护林浓厚氛围。

(二)完善制度建设,着力推动依法行政。一是落实科学民主决策要求。修改完善《黔南州林业局“三重一大”制度》《黔南州林业局党组会议制度》《黔南州林业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一律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制定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确保各项行政管理事项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二是完善项目内控管理制度。制定《黔南州林业局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黔南州林业局项目管理制度》《黔南州林业局林业过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制度》等,强化项目建设各环节监督管理,扎实推动“双重”“国债”等重大项目高质量实施。三是做好政策法规修订印发。完成《黔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政府规章修订颁布,推动1项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印发施行,完成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及备案审查,清理废止6份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服务保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管理机制。制定《黔南州林业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及国家森林督查案件督导工作的通知》,建立项目常态化督导、督查机制和抽查机制。与州自然资源局共同印发《关于规范矿山使用林(草)地管理的通知》,强化项目管理协作配合。联合州发展改革局等7部门制定印发《黔南州湿地保护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湿地协调保护和管理。二是强化要素保障服务。加强沟通,提前介入,积极做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新型工业化等各类项目涉林要素保障,确保项目使用林地必要、选址合理和用地符合相关规划,2024年配合自然资源等部门完成240个项目选址。三是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优化审批服务,实行容缺审批,建立项目审批责任制,主动靠前服务,确保项目尽快依法依规获得使用林地许可手续。2024年,共审核审批使用林地项目443个,使用林地面积4454.01公顷。四是严格林木采伐限额管理。规范林木采伐审核审批程序,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审核审批的通知》,2024年全州累计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5278份,采伐蓄积76.4万立方米,占年森林采伐限额108.3万立方米的70.5%,较去年增加27万立方米。其中:使用APP办理26件。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森林资源保护。一是抓好典型问题整改。国家林草局通报涉及的2个典型案例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销号;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州涉林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销号;2023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涉林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5个;2017—2023反馈“绿盾”问题共216个,均已完成整改销号。二是持续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国家森林督查、“护绿行动”“清风行动2024”和“网盾行动2024”行动、等执法专项行动,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案件整改到位率100%,2024国家森林督查图斑完成外业核实并录入系统,初步形成案件124个,正在开展案件查处整改。2024年,全州共办理野生动植物行政案件11起,没收野生动物37只、没收野生植物24株,罚款3.59万元。扎实开展“护松2024”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出动执法车195台次,执法人员620人次,监督检查涉木企业300家,对323家育苗企业(育苗户)开展产地检疫,实现产地检疫全覆盖。三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全面推广“一令一函两报告三清单”工作模式,有序推进“林长制+村规民约”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探索推进“林长+检察长+庭长”互助协作,建立林长制与生态护林员衔接机制,召开林长联席会议30次,各级林长巡林5.38万人次,协调解决问题102个;统筹推进国家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毁草等执法专项行动。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4年,举办两次全州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聚焦基层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不精准、事实认定不严谨、行刑衔接不畅等突出问题,邀请省林业局、省公安厅等有关专家现场授课和答疑,切实提高全州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组织新晋人员及35岁以下干部职工积极申领执法证件,全局持证执法人员达26人,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效监督指导基层行政执法。同时为解决各县(市)林业执法部门设备短缺,为全州12县(市)林业执法部门采购执法记录仪24台,每县2台,无人机12台,每县1台。五是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印发《黔南州林业局2023年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黔南林业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方案》《黔南州林业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以案卷评查、重点案件督查、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抓手,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2024年,开展案卷评查3次,对12县市240份执法案卷逐宗评查,现场反馈问题清单。

(五)践行为民宗旨,着力推动信访法治化。一是做好矛盾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制度和信访纠纷化解“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做好涉林矛盾隐患排查。2024年林业领域未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登记受理转办群众来信来访12件,“12345”群众答复54条,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二是着力解决欠薪问题。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抓好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拖欠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整改。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欠薪问题,组建欠薪调查小组,到荔波县和罗甸县督促总包单位全部结清沅江源区(东部、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2年)所欠群众劳务工资1500余万元,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宣传效果不佳。森林防火宣传形式多样,但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屡禁不止。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氛围不浓,网络舆情多发频发,非法猎捕和交易画眉鸟、灰喉鸦雀,非法采集交易野生兰花的案件时有发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政策宣传不到位,主动靠前服务意识不强,未批先占、超范围使用林地等违法行为长期存在。

(二)行政审批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项目建设政策宣传不到位,项目服务措施机制不完善,项目业主依法用地意识不强,存在未批先占,边报批边动工的侥幸心理,导致企业违规建设。部分县(市)批后监管不到位,项目存在批甲用乙、超审批范围用地、临时用地到期未恢复等情况。

(三)涉林违法案件打击力度不够。对县(市)案件指导不够,对案件办理情况、执行情况不能做到实时掌握,及时跟进。部分县(市)存在瞒报漏报,避重就轻情况,对大案、要案整治力度不够,未形成高压震慑作用。行刑衔接不够顺畅,有案不立、多次违法情况仍然突出。

(四)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近年来,州级一直未办理执法案件,存在没有办理案件就没有执法权的错误认知,对县(市)办理的案件指导不够、监督不够。主要通过督导、通报、案卷评查等形式开展事后的追惩性监督,事前的预防性监督和事中的过程性监督不够,监督时效滞后。

三、下步打算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

创新法治服务方式,推进《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进企业、进园区、进农村、进校园,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教育,切实提升全社会尊法守法意识。

(二)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执法培训,就重点难点案件、典型案件组织讨论交流和分析。通过组织培训班、执法经验交流会、案例研讨会等方式,加强执法文书制作、调查取证技巧、现场勘验方法等方面培训和交流,共同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案卷评查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通过案卷评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县(市)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社会媒体等监督,及时处理公众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四)深化部门协作联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规范案件移送程序,确保案件及时查处、执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司法局、法院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林业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对重点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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