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黔南州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州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qnzlyj.qiann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南州林业局联系(地址:都匀市匀东镇长秀路3号,邮编:558000,电话:0854-8233842)。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的信息数量有195条,其他方式公开65条;2020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办件。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按照《条例》第二十条的15个事项和第二十一条的15个事项的规定进行公开,落实好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黔南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要求,指导要求各科室、中心规范开展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截止12月31日,全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编制了《黔南州林业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以及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修改完善了《黔南州林业局信息报送制度》《黔南州林业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严把黔南林业信息网宣传关口,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由专人登记、编辑上传网站信息,确保上网信息安全无错漏。
(四)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及州政府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有序组织抓好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及时抓好门户网站中文域名备案、存在问题整改等工作,达到了国办及省、州门户网站相关建设管理要求。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黔南州政务公开考评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科室、中心年终考评范围,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2 | 93.446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无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二是兼职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不熟悉,部分内容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已及时增派兼职人员,并及时参加州级培训,增强业务知识,稳步推进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好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根据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更加积极主动、严谨细致地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发布。
黔南州林业局
2021年1月15日